伏洛卡

絮絮叨叨

之前那个脑洞 薛的日记


经  @如也 小可爱提醒,加个BGM-《Stay Here》


「Stay Here  stay with me, 

像坠入最深的海底,

Stay Here, 

I want you stay with me, 

向着稀薄的光明,

Stay Here, 

I want you stay with me. 」


他打开录音器,开始回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。

————

银河日记第一回  

括号:感觉有点幼稚

地点:克拉肯星 

时间:纽约时间22:48

石英表还在转动,奇怪这种十几年前在商场买的打折货为什么会这么好用,大概是这里的重力和从前差不多的关系,我也不知道,谁想去学那个身体浑圆、讲话啰啰嗦嗦的物理老头的课啊(我并没有在介怀他以前上课让我在全班面前大出洋相的事,真的没有)

距离我一个人离开空间站已经有两年了,而对太空生物的寻找依然一无所获,开始有点泄气……恩,实在想念那张松软的床垫和房间里面的橙色灯光……Caren还好吗,由于总要被我逼着听那些我喜欢的歌,她每次看见我都满脸幽怨,像吃了土的那种表情,但是现在好了,她现在可以独享我们站点整个东北角,希望我的朋友们都好,Fayne可以不要再担心我,他每周都给我发邮件这件事让我很头疼,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太善于表达。拖好久都没回邮件,不好意思啦,Fayne。
好了,现在来说说我脚下的情况。我所站的地方,真的可以用天寒地冻来形容,到处是风暴,没有水域但是充满像雪一样的白色的晶尘,看起来就像以前在艾格峰峰顶的景象,虽然半个可以落脚的地方都没有,可是真的超壮观,现在我耳机里放着Michael Jackson的歌,都会有想在空阔的地方跳支舞的想法,真的哦,真的有这么迷人!谁说谎谁小狗。


我每天在舱里睡五个小时,睡醒了就在这里勘测,完成一天的任务后把数据传输回去,然后又回去舱内睡觉,循环往复。有时在这呆久了会有点孤单(只是有点啊真的),还好我有Cass陪着我,它的全名是CA370,一个由废弃零件组成的机器人,给它取名Cass当然不是我的决定,谁会给长成这样的机器人取女生的名字啊,很伤自尊的好不好,带着上街都没有男机器人回头的。
恩…扯远了……
名字其实是那个人取的,那个总是笑得贱兮兮的家伙,他为了完成Cass把店里的微波炉都拆了,神经病……以后怎么热饭啊,他爸回来一看到那些零件就拎起他一顿狠揍,开玩笑,第二天都爬不起来的那种哦我跟你说,超惨……谁让他非要做这个,都跟他说了不用管,反正没有就是没有嘛,以后攒钱去买不就行了,结果那傻子挥个手就说什么“你等着”,跟混社会的大哥似的……收我当小弟……

他好像一直都大大咧咧的吧,不然也不会发生后来那件事。
每次提到这个都心脏疼…就像他以前经常说的,听情歌的时候心脏疼(等等,什么情歌,他顶多算那种炸啦啦的Dancing Music好吧。反正他总是火热,头上一抹夏天的大树叶一样。)

最后的城市,也就是纽约陷落的时候,所有人都往航站楼跑,我记得很清楚,那天天空满是灰尘,跟北京冬天沙尘暴一样,什么都看不清楚,就只知道跟着人流跑,我们两家本来一直在一起的,我拉着我爸,他抱着他那只叫馒头的狗,然后飞船来了,我们都松了口气,他爸帮大家把行李往上提,一箱一箱…我和他就在旁边清点要带的东西,然后他就发现——他那把宝贝吉他不见了,每次校园演出都背着的,印着火焰的那把,我超级喜欢,当然也超级喜欢他用它弹奏的每一场演出(这里注意语序),但是没有人会傻到那个时候回去取一把吉他吧,他够傻……哈哈…他真的有这么傻的,也不知道是天灵盖开了还是怎么回事,挤开人流都要回去,拉都拉不住。
然后他就错过了最后一批援助飞船。

恩,错过了。
就这么点事,屁大点事。
神经病啊,命都不要了。

他就留在那里了,留在了纽约,我不知道他回到家没有,如果是,那他应该在那家他们的修理店里。他会抱着他的吉他,和屋里那些生锈的器械呆在一起。

那些金属的下面,是我们的秘密基地。地下室有好多我们喜欢的专辑,我们有时戴各自的耳机听,有时用一个,他说他要写世界最伟大的摇滚,他每次说这个的时候满身的细胞好像都跃动起来。我一般不会损他的,在那个时候,我会乖乖当他的“小弟”。

其实我一直很喜欢摇滚啦,尤其是太空摇滚。

还有那个……其实吧…到最后也没说出口的那个——其实我也一直很喜欢他。

恩……对吧,对吧。

谁会想到喜欢那么邋遢的人啊,一天就知道旷课逃学组乐队,功课也让我帮他做,期末考试卷子也让我给他抄,每天大爷样,甩着手怀里揣个微型机器人到处走。只有我才会那么傻啊,喜欢上这种人,而且还偏偏和我从小一起长大,每天勾肩搭背,选谁喜欢也不该选这个人。

但是,就变成这样了。在我意识到的时候就是这样了——“认命吧,薛之谦,你是要拯救银河系的男人,不应该为了这点小事就每天辗转反侧!”

“你应该像电视里演的那样,飞跃太空!浩瀚无敌!每天!朝前看!!”

……

好开心哦,神经病啊。

————

“大张伟,喂,大张伟,听不听得见啊。这个叫薛之谦的人呢…一直呢……就是很喜欢你啦。”

对着电话那头的空气这么讲。

————

“在台上散发光芒的你,神采奕奕总是碎嘴的你,把培根煎糊还要铲起来放我盘里的你,收集机器人零件的你。”

“还有,当然嘛,我一直相信你会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摇滚歌手。毕竟你这么有才华,我又喜欢和有才华的人交朋友,那你一定超级厉害的对不对?哼哈哈哈哈……”

好傻。


空气突然就安静了是怎么回事。

这个星球本来就安静得吓死人,百里开外可能就只听得到我的声音。唉,打起精神来,薛之谦,明天又要有新任务啦!

现在是纽约凌晨1:13。外面风暴还是很大,过几个小时飞船可能会被晶尘埋住了。要早点起来把那些白色的颗粒铲走。


就这样吧,晚安。



————

矫情了一把,没看过科幻小说,全靠瞎编,欢迎捉虫……
承认自己写得有点想哭(但是看起来的观感肯定会完全不同,额…随便吧),恩,所以这里留一个希望的“悬念”:

洁洁关闭录音器,在席卷而来的困顿和充满胸腔的怀念中渐渐睡去,透过机舱的窗户,外面白色风暴的间隙里可以窥见密布的星辰,星辰中间,一个移动的红色光斑正向这边过来,那是一个遥远灵魂的火焰,是某个从未黯淡的念头,无数次强忍泪水生活的温柔展望。


(鞠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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